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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江下两镇:粮食直补严格“七不准”

发布时间:2013-09-18  来源:四川三农新闻网
摘要:南江县粮食直补试点工作会后,下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专题会,会议学习传达今年粮食直补试点工作精神特别是新政策,财政所负责人对具体业务进行了系统培训,针对部分农户没有按实际播种面积进行补贴,个别农户全家外出,土地由亲友耕种,由于他们没有履行土地

  南江县粮食直补试点工作会后,下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专题会,会议学习传达今年粮食直补试点工作精神特别是新政策,财政所负责人对具体业务进行了系统培训,针对部分农户没有按实际播种面积进行补贴,个别农户全家外出,土地由亲友耕种,由于他们没有履行土地租种合同,无法把粮食滋补款兑现到具体的种粮农户手中等具体问题,主要领导要求“四举措”集中开展粮食直补工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镇长、村党支部书记是粮食直补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财政所、村主任、社长负责具体业务,选派精干人员,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全力做好粮食直补工作。

  严格政策,统一口径。对粮补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认真研究,对农民反映集中的问题尤其是补贴面积问题,操作中改变了过去“计税面积”为“直补面积”、改变了“耕地补贴”为“粮食直补”、改变了“谁的土地谁享受”为“谁耕种谁享受”等行为严格按政策办,该增加的增加,该取消的取消,确保规范统一,公平合理,把补贴款兑付到农民手中,有力地保障了惠农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补贴方案、公开补贴结果、公开发放过程、公开举报电话,给广大农民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取得群众信任,确保群众满意。

  严肃纪律,加强监管。按照要求,加强对村干部的宣传和培训,严格执行“七不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干部代领代发;不准在放资金过程中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借机苛扣或抵顶;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时间等规定。

  下两镇政正在抓紧时间,集中精力,严格审核及时上报粮食直补面积和资金,确保农户补贴资金按时兑现到农民手中,按时完成任务。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