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按照省农委和市委办的文件要求,结合通化市实际,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2013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要求各县(市、区)利用7-8月开展自查,9-10月市里将组织检查组开展抽查。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坚决遏制加重农民负担的事件发生,实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通化市目前共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379个单位,审计资金总额8005.1万元,违纪资金总额74.87万元,纠正违纪资金13.42万元,受到经济处罚人数3人。共接待农民来信来访案件242件,处理228件,占农民来信来访总数9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