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政府出台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振兴杂粮产业意见的通知》(晋市政办[2013]63号)文件。
杂粮是我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之一,近年来种植的种类、面积和产量趋于稳定。为进一步振兴我市杂粮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政府特转发了市农委出台的《关于振兴杂粮产业的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做大做强杂粮产业。
我市地处太行山南端,由于温差大、光照足的气候特点,我市产的杂粮色泽好、口感好,品质优,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杂粮生产,将杂粮产业列为我市六大特色产业之一,列入“十二五”规划,产业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
《意见》明确指出,充分发挥我市自然资源优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示范基地建设为引领,以工业化生产为理念,以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开发为途径,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重点发展谷子、薯类和豆类三大优势杂粮,进一步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优化品种结构,结合土地整理等项目实施,扩大招商引资,强化商品化生产基地建设,联合加工销售企业打造一批杂粮产业开发示范园区,培育壮大名牌产品,拓展市场份额,完善市场信息、产品研发、质量标准、检验监测及社会化服务等杂粮生产现代产业体系,做大做强晋城杂粮产业,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贡献。
《意见》要求,到2015年,建成一批龙头企业带动的规模较大、市场稳定、资源集约、结构科学合理的优势杂粮标准化生产基地,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符合资源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杂粮生产布局。优势区域综合增产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80%,优良品种使用率达到90%,杂粮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45%。全市杂粮面积保持基本稳定,单产提高20%以上,优质率达到80%以上,商品率达到50%以上,亩收益达到全市粮食生产平均水平,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
为此,我市将坚持促进农民增收、市场优势、产业化开发、规模化标准化、项目带动、坚持节本增效等原则,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品种更新、配套技术集成、示范及加工研究;二是建立标准化杂粮生产基地;三是开展杂粮高产创建技术集成攻关;四是大力推进杂粮生产机械化;五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六是建立完善杂粮市场销售网络。
在政策支持方面,我市实行标准化生产基地扶持政策,建立对杂粮生产大县、大乡(镇)、大户的扶持政策,调动主产区发展杂粮生产的积极性。对种植谷子5万亩以上的县、1万亩以上的乡(镇)、500亩以上的村、20亩以上的大户;对种植薯类3万亩以上的县、5000亩以上的乡(镇)、300亩以上的村、10亩以上的大户;对种植豆类10万亩以上的县、4万亩以上的乡(镇)、2000亩以上的村、100亩以上的大户,在市级粮食丰收工程项目、农业产业化开发项目、贫困村产业项目和“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投向上,予以重点倾斜。同时将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和技术示范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