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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阳光办举办2013年全省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基地法人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3-11-08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摘要:按《吉林省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吉农科字[2012]23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法人的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法律观念,经省农委批准,10月23日,吉林省阳光办在长春举办了全省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法人培训班,来自全省279个培训基地法

  按《吉林省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吉农科字[2012]23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法人的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法律观念,经省农委批准,10月23日,吉林省阳光办在长春举办了全省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法人培训班,来自全省279个培训基地法人和项目县阳光办领队共计306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省阳光办邱玉林主任首先做了题为《明确职责树立法律意识扎实推进阳光工程项目》的讲话,邱主任在讲话中重点强调了阳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对培训基地做好阳光工程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次培训班聘请了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房东风副检察长做了《加强自身修养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他结合法律条款和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职务犯罪心理,对在场的培训基地法人们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培训班还聘请了吉林省农委财务处副处长郑红霞做了题为《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专题讲座。最后省阳光办王丽文副主任做了《2013年阳光工程项目内涵与要素》的专题讲座,培训班由省阳光办副主任杨晓君主持。

  本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为进一步推进吉林省阳光工程项目规范化、标准化实施,特别是对培训基地法人法律意识的增强、项目资金规范合理使用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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