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设施帮扶。对贫困人口比较集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严重滞后的自然村,通过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帮助改善基础设施。
(二)移民搬迁帮扶。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且愿意搬迁的帮扶对象,开展移民搬迁扶贫,迁往就业、生活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
(三)产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积极性的扶贫对象,采取以奖代补、提供种苗、提供小额贷款或贴息,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引导他们发展1-2项种、养殖业或旅游服务业,或者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农户”等模式,动员扶贫对象通过土地、山场、水面及劳动力等生产资料入股的形式加入扶贫经济实体,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同时,注重同步发展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水平,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四)技能帮扶。整合“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各类培训资源,为帮扶对象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促进稳定就业和增收脱贫。
(五)教育帮扶。整合教育、人事劳动、扶贫和移民、农业等部门相关优惠政策,对扶贫对象和农村低保户子女就读职业校院,实现免费就读,并帮助解决适当的生活费用补助。
(六)保障帮扶。对帮扶对象中符合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