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高标准规划产业园区,加大服务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搭建产业化发展平台。截至目前,全县现有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183家,龙头企业联系带动农户3.4万户,约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57%。年创农业产业化经营产值56亿元,农民增收3亿多元。
该县把发展规划作为科学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前提,在充分论证和合理评估主导产业过程中,将一些优势产业科学、合理摆布在工业园区内、移植到产业基地上。如抚民镇木制品加工产业园区、辉南镇粮米加工产业园区等,都已成为辉南县农产品加工业的隆起带,形成了区域板块经济。目前,抚民镇木制品加工业小区已是东北地区最大的木制品加工集散地,有会员企业40家,年创产值1.1亿元,带动农民增收2000万元。
提供优质服务。该县建立了县级领导沟通基层、联系企业、包保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制度和局联系企业、包保乡镇工作制度。包保人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乡镇及企业,帮助他们解决自己办不了和办不好的事情。该县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工业集中区建设、产业化集中区建设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投资农产品加工业相关行政性收费,全部按照下限收取,凡是县级权限的,一律给予减免、缓收政策。住建、供水、电业等部门全部实行零收费。对重点纳税企业实行“一站式”办公服务,挂牌保护,不准任何部门和个人到企业吃、拿、卡、要、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鼓励各乡镇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沟资源及关停企业闲置的厂房、土地和校舍等资源大力招商兴办企业。县政府组织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参加国家和省里举办的农博会、招商洽谈会和展洽会,鼓励企业、基地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广泛应用网络技术,实现网络贸易。
强化科技支持。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业务骨干,积极引进高尖端人才,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打牢基础。县内职业院校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专业,定向培养龙头企业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将龙头企业从事生产加工的具有农民身份的人员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范围,享受相应的农民培训补贴,平均每年培训4000余人次,为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强化土地支持。龙头企业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对于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该县采取相应措施,管好用好全省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自身财力状况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同时,积极整合省级现有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各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支持项目以及企业技改、科技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乡镇企业、节能改造等专项资金,在不改变现有管理渠道的前提下,集中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龙头企业加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