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流转。这是“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央文件”中。今年年初以来,我市积极引导农户注册成立家庭农场,截至11月末,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已达260个,年内有望发展到300个。
“家庭农场”缘何如此“受宠”?记者带着这个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走访。
从生产者到企业主
初冬时节,走进九台市其塔木镇金盛种植业家庭农场,只见占地千余平方米的储粮仓内,六七名农民正在包装新米。家庭农场主金胜哲告诉记者:“原来我家的大米没有牌子,一斤只能卖四五元钱。现在大米有了商标,一个10斤的礼盒能卖150元。”
“成立家庭农场后,我有了法人身份,可以直接和商户签合同,给人家开发票。”金胜哲说,注册家庭农场就相当于成立了一个企业,可以更加自主、灵活地进行生产和销售。“现在我们可以做到从种到销‘一条龙’。明年我打算进行有机水稻认证,把大米卖到全国。”
长春市农委农经处处长徐利介绍说,过去,金胜哲只是一位生产者,把粮食卖给中间商或加工企业,价格完全由别人决定。成立家庭农场后,金胜哲的身份从生产者变成了企业主,极大地提高了他的积极性,促使其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手段,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从合作经营到企业管理
在九台市其塔木镇,忠田种植家庭农场的主人迟忠田,正赶着一群鸭子在场院里溜达,这些鸭子全是在“稻田养鸭”模式下养大的。
“在合作社的时候,我们不知道收上来的水稻撒没撒化肥,销售的时候自然就没底儿。”迟忠田告诉记者,他原来是一家农民合作社的理事长,曾组织社员统一种植有机水稻,但总有社员为多打粮偷偷往地里撒化肥,“成立家庭农场后,从种到收再到销售都由自家人把关,产品啥样心中有数,也敢扩大经营规模了!”
徐利介绍说,家庭农场具有明显的经营特性,能够按照企业管理模式来核算成本、加强管理、追逐利润。这就决定了家庭农场在应用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培育自主品牌等方面,具有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种出于追求高效益而产生的强大内生动力,正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动力之源。
从分散作业到高效办事
在九台市上河湾镇四台村,庆山种植业家庭农场正将收获回来的玉米脱粒烘干。
“以前,想干点儿啥事,得大家开会商量,如果意见不统一就干不成。”农场主刘庆山说,成立家庭农场后,想干啥事儿,自家人说了算,经营起来更灵活,办事效率也更高。“如今,我们一家人干劲十足,今年上了烘干塔,明年还打算上玉米深加工项目呢!”
徐利介绍说,农业生产的基本特点是空间分散,且必须对自然环境变化作出及时反应,这使得农业生产的监督成本较高,而农户家庭成员间的经济利益高度一致,不需要进行精确的劳动计量和监督。在家庭农场里,家庭成员不仅能对农业生产全过程和农业最终产品共同负责,还能对各种变化做出灵敏反应,这正适合了农业作为生物再生产过程的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