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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溪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14-01-28  来源:新农网
摘要: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民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概念在今年中央1号文中首次被提出后,受到了各级高度重视,为切实推进金溪县家庭农场的发展,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在全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民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概念在今年中央1号文中首次被提出后,受到了各级高度重视,为切实推进金溪县家庭农场的发展,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家庭农场现状

  金溪县下辖8镇5乡1场,150个村委会,1444个村小组,农村人口24.4万人,农民户5.9万户,耕地42.7万亩,自从本年10月起,通过认真贯彻抚农发〔2013〕221号关于印发《抚州市鼓励扶持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的通知以来,全县已发展了14户家庭农场,共有家庭成员53人,家庭农场正处积极发展状态。

  1、家庭农场主营产业及产值情况。全县已注册了14家家庭农场,农业部门备案数为14家,具体主营情况是以种粮为主有6家,以果业为主1家,以茶叶为主1家,以养鸡肉鸭为主1家,以渔业为主1家,以种养结合的4家。调研产值在860万元以上。

  2、家庭农场规模情况。按产值分10至50万元间有2家,50万元以上产值有12家;按耕地面积分,50亩以内1家,50至100亩之内有2家,100至500亩之间8家,500亩以上有3家。

  3、家庭农场收益情况。从调研的资料看,各经营产业的家庭农场取得收益各不相同,从事种植粮食的家庭农场户场收入在6至10万元之间,人场净收入在1.5至2.5万元之内,从事茶叶的家庭农场户场净收入在10至15万元之间,人均净收1.8至2.5万元之间,从事果业的家庭农场户均收入15至20万元之间,人均净收入3至6万元之间,从事肉鸡肉鸭养殖的家庭农场户均净收入在3至5万元之间,人均净收入在1.2至1.8万元之间,从事渔业的家庭农场户均净收入在8至12万元之间,人均净收入4至6万元之间,从事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户均净收6至8万元之间,人均净收入在1.5至2万元之间。

  4、家庭农场表现地方特色,从我县已发展的家庭农场看主要有以下几点特色,一是农场数量增长较快,发展势头良好;二是农场经营耕地面积较大,农场收入逐步提高;三是家庭劳动力发展较为稳定,长期和短期雇工有所增加;四是经济作物生产不断发展特色种植进一步显现;五是提升了农民改造自然的能力;六是促进了经济果业、畜牧、渔业其它种养业各产业的综合发展。二家庭农场的主要成效,家庭农场展现的主要成效是:一是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即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点,又扩大了经营规模,解决了家庭经营低、小、散问题,通过适度规模经营,以集约化、商品化特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可以进一步促进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释放农业的潜力;三是家庭农场相比分户经营更容易组织标准化技术生产,示范性推广农业新科技,符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农村实际发展情况,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注册登记不够到位。目前家庭农场还在积极发展阶段,对符合家庭农场确认标准,都应给予发展注册,但有部分要求注册家庭农场的农户反映,他们符合注册种粮的家庭农场确认标准,到办事窗口注册家庭农场,负责注册发证的人员,注册粮食的农场过大,现在禾已经收割了没看的,要到来年再注册,既桎梏家庭农场的发展,又反映出我县家庭农场的登记注册还不到位。

  二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家庭农场是一个弱势的市场主体,在其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信贷、保险、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但在目前这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很弱,不利于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

  三是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能力弱,农场主经营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品牌意识不强,目前注册的家庭农场的产品无一注册商标,获得质量认证,产业难以做大做强。

  四是土地问题制约规模发展,从目前土地流转现壮看,农户土地零碎插花流转,短期流转并不难,但若集中连片并中长期流转土地都很难,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仍然很高,对规模集约化经营认知程度不够,思想难于统一,土地流转问题是目前制约农场扩大经营规模现实难题。

  四、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1、千事万事发展家庭是件大事,县、局相关领导对发展家庭农场要重视,关心农民注册家庭农场这件事。对符合申报家庭农场标准条件,办事人厅窗口负责无贷给予办理注册登记。

  2、积极发展目前我县家庭农场登记注册数量刚起步数量较少,规模范围不广,所以我们应积极借助各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家庭农场的主要意义宣传家庭农场的良好发展环境引导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升级为家庭农场,特别要注重发展粮食家庭农场(我们主要粮食县),同时积极引导农户将土地向种粮大户流转,更大地促进粮食家庭农场的发展。

  3、加强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扶持支持力度,一是积极发展家庭农场为农技推广示范户;二是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农民建设项目(如种粮大户);三是积极探索支持家庭农场抵押贷款方式;四是财政奖补资金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4、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各种形式的智谋规模经营,利用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积极收集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供需信息,为家庭农场流转畅通信息渠道,引导家庭农场与流转户签订中长期租赁合同。

  5、希望市农业局、工商局联合来我县调研,疏通家庭农场注册障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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