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市农业局召开了省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对接会。会上传达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省农业厅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交办会议精神,部署下放项目的衔接和监管工作,市本级承办行政审批工作的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负责人参加会议。
2014年4月,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涉及省农业厅的行政审批项目有15项,其中“省级水产原种场、良种场新建、扩建、改建和撤并审批”等4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11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市级行使。
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由局市场信息科协调市局各职能部门按照上级要求不再办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工作,对接制定新事项的便民办事指南,一并部署权力交接期间的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会上还讨论了市农业局新的《行政审批权力目录》,《目录》共包含28项行政许可项目、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项公共服务类行政项目,明确哪些许可项目已委托县级办理、哪些项目承担省市两级权限、哪些项目已被取消。
按照上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以放为原则、不放为特例,能放全放、能下全下、能并全并、能停全停”的要求,会议还初步讨论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的相关工作事宜。
会议要求承担行政审批工作任务的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市打造一流政务环境”的要求,秉行权限公开、程序精简、办理便捷、服务优化原则,将行政审批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为全市的“三农”工作和农业项目投资工作“服好务、把好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