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门头沟区农村经济总收入实现42.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亿元,增长7%;农民人均所得实现639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59元,增长7.7%。
一是门头沟区农村经济依然是“三、二、一”的发展格局,第一产业收入略有下降。第一、二、三产业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1.5%、31.8%、66.7%。其中第一产业实现收入6232万元,同比减少382万元,下降5.8%;第二产业实现收入13.5亿元,同比增加0.7亿元,同比增长5.3%;第三产业实现收入28.3亿元,同比增加2.1亿元,同比增长8.2%。
二是门头沟区九个镇经济平稳发展。城区两个镇收入占比较高,实现收入22.7亿元,同比增加1.5亿元,增长7.1%,占总收入的53.5%;浅山区四个镇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实现收入11.1亿元,同比增加0.6亿元,增长6.1%,占总收入的26.2%;深山区三镇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收入8.6亿元,同比增加0.7亿元,增长8.1%,占总收入的20.3%。
三是门头沟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第三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人均所得为5140元,占我区农民人均所得的80.4%,同比增加418元,增长8.9%;门城地区两镇农民人均所得8449元,同比增加665元,增长8.5%,收入较高,增收较快;非公经济仍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占全区农民人均所得的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