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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县“试水”土地信托 力促现代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

发布时间:2014-07-18  来源:新农网
摘要:为加快土地规模化经营、扩大农业投融资渠道,贺兰县委、政府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于近日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试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流转。首批土地信托涉及立岗镇先进村、金贵镇通昌村和常信乡四十里店村3个村,土地流转面积面积13845亩,期限

  为加快土地规模化经营、扩大农业投融资渠道,贺兰县委、政府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于近日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试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流转。首批土地信托涉及立岗镇先进村、金贵镇通昌村和常信乡四十里店村3个村,土地流转面积面积13845亩,期限最长为8年。随后,中信信托公司又与贺兰县生瑞粮油公司、精品农业和广银米业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合作,将3个村的13845亩土地作为信托资产,集中出租给上述3家企业进行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经营。

  此次土地信托计划全称为“中信·银川贺兰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采取了结构化混合型的产品设计,信托计划里既有财产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也括资金信托计划。中信信托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保障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按照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需求,通过规范的程序,以土地出租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有偿转让给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或个人从事农业经营。未来,随着信托计划的逐步成熟,还将导入金融元素,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加具有资本属性,并实现增值。信托利益每年分配一次,土地增值部分也将一定比例由流转土地农户享受。

  自2013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县以来,贺兰县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等部委的部署,努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四化结合”的农业经营新体系和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保险保障、订单营销“四位一体”的农业发展新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农业发展活力,现代农业始终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随着现代农业改革进程的深入推进,土地经营规模化推进慢、农业投融资渠道少、难度大等问题也更加深刻的暴露出来,此次与中信信托合作,诣在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农村土地资产凭证化、金融化、流动化,打通农村土地资产的市场价值实现渠道,进一步拓展农业金融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促进全县现代农业建设,圆满完成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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