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综合利用优先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畜禽养殖场建设,对污染防治设施完备并正常运行,能实现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一、对宜丰县养殖区域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将全县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
二、所有养殖场必须按要求建好“三池一分流”设施:沼气池、储粪池、化尸池、雨污分流
三、严格、有效的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宜府办发[2010]08号《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丰县畜禽养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凡未获批的畜禽养殖场不得开工建设,已获批的畜禽养殖场建设必须严格按照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及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发排污许可证明,验收不合格的立即停产整顿。对限养区、可养区内的养殖场在控制饲养总量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养殖场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标排放,未能达标者勒令停产整顿,整顿后仍不达标者,强行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