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业增收,平遥县财政择优项目申报,严格招标监管,落实机制创新,强化财务管理,积极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注重前期,择优申报项目。在争取项目前,严格要求,把项目可研方案做实、做细、做具体,并存入项目库备用;选项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项原则,采取“掌握村情民意、交流建设任务、提高干部认识、编制项目可研、择优招标确定”五项措施。
注重标准,突出工程效益。在项目实施中,对重点工程及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合理确定施工企业和供货商;在工程建设上,采取县、乡、村三级监理,农发工程负责人同工程监理人深入施工一线,严格按设计标准进行验收,不达标准不予验收。
注重制度,落实机制创新。在贯彻落实《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的同时,健全农发规章制度。在资金与项目管理上遵循立项招标制、施工监理制、村级公示制、资金报账制、管理法人制、档案管理规范化的“五制一规范”。同时,强化项目村的管护责任,改变了以往项目村重栽轻管、只种不管的状况。
注重规范,强化财务管理。落实配套措施,在土地项目自筹管理上,严格履行“一事一议”,实行民主化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履行县级报账,按报账流程逐级审批,做到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农发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确保农发资金使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