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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县加强对粮食流通领域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5-02-09  来源:新农网
摘要:近年来,朝阳县不断加大对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让监督、检查常态化,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农民种粮积极性,切实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目前,朝阳县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单位104户,全县粮食年均收购量50多万吨,粮食经营量100多万吨。为了缓解巨大的粮食

  近年来,朝阳县不断加大对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让监督、检查常态化,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农民种粮积极性,切实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目前,朝阳县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单位104户,全县粮食年均收购量50多万吨,粮食经营量100多万吨。为了缓解巨大的粮食流通数量给粮食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带来的难度和压力,朝阳县成立了粮食稽查大队,并配备了执法专用车和执法服装,备齐了数码相机等调查取证装备,出动执法车辆114台次,执法人员242人次,对朝阳县域内粮食企业的收购、库存、成品粮、原粮及粮食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更新了粮油检测设备,杜绝了坑农、骗农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粮油,使朝阳县粮食经营企业健康发展,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粮食稽查大队成立至今,朝阳县通过对粮食流通领域开展严格的监督检查工作,共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8家,罚款0.85万元,警告及责令整改13家(次),规范了全县粮食流通秩序。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确保《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力正确实施。2014年,县服务业局被省农委授予“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