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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3年实现5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发布时间:2015-02-10  来源:新农网
摘要:近日,国家发改委通知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根据该方案,发改委汇通中央编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11个部门,对申报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评审,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大连

  近日,国家发改委通知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根据该方案,发改委汇通中央编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11个部门,对申报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评审,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大连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中,详细提出了大连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大连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是:以包容、创新、智慧、绿色为特色,以尊重意愿、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改革创新为原则,围绕四个方面大胆开展试点探索,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率先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全国提供示范经验和模式。到2017年,实现5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其中外地农业转移人口30万人,本地农业转移人口2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1.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建立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到2020年,累计实现12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其中外地农业转移人口70万人,本地农业转移人口5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72.5%。城镇化率稳步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一大批已成为常住人口但尚未享受市民待遇的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大连市主城区和金普新区建立积分制落户制度。建立递进式的居住证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享受居住证附带的基本公共服务,符合一定条件者可申请享受较高层次权益。

  提高新型城镇化市级预算资金比例。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争取省级发债资金向本市倾斜。在政府设立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基础上,与市场化的大连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基金组合实现放大效应,形成各方资金参与的多元化城镇投融资机制。放开准入限制, 理顺价格机制,制定社会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参与公用基础设施运营的政策,探索针对不同领域的PPP、资产证券化等差别化融资模式。

  与此同时,还要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以全域基础设施网络化、全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域城区现代化、全域村镇社区化、全域农业都市化为目标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立智慧交通、智慧卫生、智慧教育、智慧社区等的统筹机制。探索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绿色服务体系和绿色环境体系。

打印 责任编辑:文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