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化市农委于2014年12月29日,转发了《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各级农业部门都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强生产基地监管
对蔬菜生产基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已完成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排查登记273户。通过开展督导检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在冬春农业科技培训活动,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培训,指导督促广大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严防生产过程中乱用和滥用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1月份投入培训经费87.05万元,开展培训班347期,发放技术资料4.642万份,开展咨询服务4980人次,培训科技示范户680户,培训农民 111215人次。
二、加大监测力度
根据监测计划,加大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监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和数量 ,提高检测覆盖面。1月19日,配合农业部、省农委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例行监测两次,农业部质检中心对我市蔬菜生产基地和流通领域中销售农产品抽样检测,抽取蔬菜样品36个、水果样品5个、食用菌样品6个。在蔬菜样检测中,随意选取4个基地,采集蔬菜样品7个,批发市场7个,农贸市场7个,超市11个。省农委抽取蔬菜样品30个、水果样品20个、食用菌样品10个。同时我们利用速测仪,开展蔬菜速测筛查,1月份市县两级速测筛查蔬菜样品220个、水果样品20个。
三、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为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委机关制定了节日期间值班计划,由委领导带班,各科长轮流值班,公布值班电话,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遇有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防止事态蔓延。对应急处置不力、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致使事态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加大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通化农网等各种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和宣传片,与通化电视台联合录制播放宣传片40期,在通化日报刊登宣传文章40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48期。及时解答广大消费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营造一个农产品安全供应,广大群众良好消费的社会氛围,保障节日期间通化市农产品消费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