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平市工商部门认真贯彻吉林省工商局、吉林省农委新出台的文件精神,落实八项利好政策措施,鼓励扶持发展家庭农场。
身份限制进一步放宽。凡是吉林省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依托依法承包或者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的,都可以申办家庭农场;企业类型进一步放宽。家庭农场类型增加,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均可;住所和经营场所进一步放宽。家庭农场经营场所可以是经营者所在地家庭住址,也可以是种植或养殖所在地地址;经营范围进一步放宽。在种植养殖为主的基础上,可以兼营相关研发、加工、销售、服务类等项目。名称进一步放宽。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可以冠省名。家庭农场可以出资成为公司股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家庭农场可以转型升级,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家庭农场可以申请转办其他类型的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健全的家庭农场可以申报示范家庭农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