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东区农林局在2015年1月制定下发《金东区农林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金东农林〔2015〕5号),面向全区从事农林产品生产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实行农产品质量“黑名单”制度,严把春节前期农产品质量关,扎实推进金东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办法》规定,农林产品生产单位如出现因生产、经营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的农林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药物;发生重大农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十一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会被直接拉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单位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还将接受为期一年的“黑名单”重点监管管理,每周一例检,每月一抽检,直到整改达到要求。此外,“黑名单”生产单位将被取消当年各级财政扶持申报项目资格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