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黄河渔业资源,确保渔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宁县将5月1日至7月31日为期三个月的时间确定为黄河中宁段休渔期,休渔范围为黄河中宁段及附属水域。
休渔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贩运、销售在黄河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并将实行社会监督,发动社会力量,及时掌握各种违规的苗头、动向,预防和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认真查处并及时反馈。举报电话为0955-5036601、15109656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