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休闲农业发展还有哪些问题和争议?
尽管四川省的休闲农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功能模式单一。从调研情况看,四川的休闲农业基本是以果蔬采摘、餐饮住宿为主,同质同构现象明显,发展模式和服务功能单一,经营形式简单雷同。绝大多数经营主体对文化的深入挖掘和传承开发投入的精力较少,地方特色体现不充分,寓教于乐、主题鲜明的创意活动还不多,导致有些休闲农业区游客引不进、留不住、难再来。
二是人员素质较低。从调研情况看,从事休闲农业的农民,在传统农业转型过程中,由于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在农作物品种结构调整、适应采摘体验的种植模式的选择和相关技术的应用、以及推广营销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具有专业知识的经营人才缺乏,服务礼仪、营销理念、生产技术等亟需进一步培训。
三是环境亟待保护。天蓝地净、山青水绿、天人共美的好生态是休闲农业区别于传统旅游的重要特点,也是休闲农业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所在。但众多农户投身休闲农业后,由于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跟进不够,出现了一些污染生态环境的现象和苗头。
四是经营有待规范。少数工商资本进入休闲农业领域后,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忽略了农业这一基础和元素,忽视了农民这一主体,项目农“味”不足,有非农化的倾向。一些休闲农业聚集区以发展设施园艺和经济作物为主,大量压缩了粮食作物,个别项目还存在老板变相“圈地”建房、侵害农民利益问题。这些问题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
调研中,我们还对当前社会上争议和讨论较多的以下四个问题给予了关注。
(一)发展休闲农业该不该有政府引导。有人说,休闲农业是市场拉动的产物,既然是自发性质,且在政府扶持项目缺乏、支持政策滞后的情况下发展得很好,就要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最好不管或少管。可调研的情况恰恰相反。经营主体表示,由于休闲农业发展涉及领域广、范围大,需要政府部门在多个方面给予协调。因此,在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服务和引导作用,是休闲农业发展过程中所不可缺位之处。
(二)发展休闲农业该不该有建设用地。休闲农业涉及一二三产业融通联动,既有第一产业的种养环节,又有第二产业的加工环节,还有第三产业的服务环节。少了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称之为休闲农业。而二产的加工环节、三产的服务环节,没有一定的建设用地是没有办法实现的。成都市蒲江县在土地整治环节中,明确每年县里的建设用地指标中必须要留出一定比例用于休闲农业发展,通过建设用地与农业产业有机集合、合理布局,打造休闲农业基地,实现农业提质增效与农民就业增收的统一。这一做法值得借鉴。
(三)发展休闲农业该不该有项目扶持。有人认为,发展休闲农业不仅提高了农业的综合效益,而且带动农民通过发展二产三产,拓宽了增收渠道,具有较好的比较效益,不应该有政府项目扶持。但是,从调研情况看,没有项目扶持,特别是在发展初期,仅靠经营主体尤其是农民的自发行为,其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难度很大。事实上,郫县农科村的农家乐、邛崃区的大梁酒庄、安县的“果语花溪”农业公园、江油市的“花城果香”景区,之所以能够快速在当地形成品牌,被城乡居民所认可,在某种程度上主要得益于地方政府项目的扶持和引导。
(四)发展休闲农业该不该有设施改善。无论是建设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还是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都是重要的环节。休闲农业作为一个产业,理所当然地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问题。面对多个农户单一经营、村内公共设施急需改善的状况,对从事休闲农业的集聚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依托的产业基地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应该是政府支持和引导项目发展的重要环节,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进一步加强。
有关争议的存在,从全国面上来看,实际也反映出政府引导不够、建设用地短缺、扶持项目缺乏、公共设施滞后,给休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所带来的困境。这些也正是导致休闲农业发展存在模式单一、人才缺乏、环境破坏、管理不规范等一些客观与显性问题的重要原因。
政府部门应如何发挥管理引导作用?
新形势下,加快休闲农业发展,关键是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发挥产业融合优势,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形成有效市场需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加强规划引导和组织领导。政府要在宏观层面加强顶层设计,通过编制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确定发展区域,创新发展类型,突出发展重点。尤其要做好与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保护生态环境、发掘乡村文化的结合,找到战略契合点,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和积极发挥休闲农业的重要支撑作用,在有关工作上一同谋划、一同部署,形成推动农业增效、农民致富、农村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合理规范休闲农业用地。在研究休闲农业建设用地合理需求的基础上,争取出台休闲农业建设用地的标准,推动经营主体合理合法取得建设用地指标。严查休闲农业违规用地,防止侵占农民利益。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发展休闲农业的过程中,要简化有关规划审批和调整的手续。
(三)加强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对休闲农业专业户、聚集村、合作社等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补助、税收优惠与金融扶持。支持以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为载体,鼓励农产品在产地加工与消费,积极引导和保障农户成为休闲农业发展的经营参与者与利益分享者。大力推进水、路、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做到产业发展到哪里,基础设施就配套到哪里。大力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配套,推广“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推进休闲农业集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