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惠州市“三项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取消补贴金额与经营面积挂钩的补贴制,而采取与省里一致的“以奖代补”方式,根据检查评估情况实行分级奖励制。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叶原中称,此举将有助于实现平价商店、平价药品存量优化、质量提升的目标。这意味以后平价商店、平价药店的让利幅度、产品质量、诚信纳税等将与奖励金额挂钩,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无所遁形。
记者对比发现,与旧办法不同,新办法只适用于纳入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稳定物价“三项建设”范围的项目扶持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惠州市发改局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胡玉龙称,这表示,惠州市区外的县区供销系统平价商店将不再列入市级“三项建设”专项资金扶持。
声音
分级奖励当然比较好,让利多的店奖励多,大家就都有热情去让利,而且这样比较公平,也能让商家认真对待此事,保证它惠民利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