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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县结合平原林木养护促进农民绿岗就业

发布时间:2015-06-16  来源:新农网
摘要:延庆县在平原林木资源养护中,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就业,探索了平原林木养护用工的新模式,把农民变成了拿工资、上保险的林业工人,实现了正规稳定就业。 一、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 延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平原造林后期管护工作,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发改

  延庆县在平原林木资源养护中,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就业,探索了平原林木养护用工的新模式,把农民变成了拿工资、上保险的林业工人,实现了正规稳定就业。

  一、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

  延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平原造林后期管护工作,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委、农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局、公路分局、市政管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行政一把手和相关乡镇的乡镇长为成员的平原地区森林资源管护领导小组。制定了《延庆县平原地区森林资源管护方案》(延园绿文〔2014〕25号),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专业养护、农民就业的整体思路,提出“以管好森林资源为主,与服务农民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在管好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行劳动就业政策,实现农民就业增收。

  二、新老林地统筹,成立国有公司管护

  一是新老林地统筹管理。将城区公园绿地、万亩滨河森林公园、四大生态走廊、重点绿色通道和2012-2014年平原造林工程,共计20.3万亩平原林木资源统筹管理。二是成立国有公司统筹管护。成立了北京康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北京绿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北京妫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三家国有管护公司,管护公司打破村镇界限对县内平原林木资源跨区域管护,负责补植补造、抹芽除孽、修枝整形、松土除草、浇水、涂白等林木养护,以及护林防火、林木有害生物防治等森林资源保护两方面工作。

  三、吸纳本地农民就业,优先招用低收入农户

  2014年,延庆县制定《平原地区森林资源养护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本地农民就业人数不少于管护队伍总人数的90%,并对管护用工提出要求:一是管护人员在工程涉及的乡镇招聘,按乡镇依据管护面积、内容和用工标准测算管护人员招工数量;二是管护人员由县园林绿化局、县人力社保局和涉及乡镇政府3家单位共同组织招聘,通过考试、体检及岗前培训招用合格人员;三是招收符合就业政策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优先招用失地低收入农户、其次是一般失地农户和非失地农户,在本乡镇人员不足情况下,按上述顺序在本县就近招用;四是适当招用县内大中专毕业生作为管理人员,增加毕业生就业。目前,3家管护公司已招聘平原林木养护工人1159人,其中管理人员43人;一线管护工人1116人,全部为当地农民(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占总人数的96.3%。今年计划再招聘500人。

  四、统筹政策,实现养护工人正规就业

  延庆县在市、县两级财政林木管护补贴政策基础上,与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岗补社补政策相结合,实现了管护工人正规就业。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社会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照实际缴费基数予以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1%。

  延庆县统筹运用了岗补社补政策,由管护公司与招聘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实行员工化管理,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核发工资,并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每人每月达到35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实发工资1872元,全年每人4.2万元(含五险一金)。今年4月起,北京最低工资由1560元上调至1720元,养护工人实发工资也由1872元上调为2064元。

  五、推广平原林木养护用工的新模式

  郭金龙书记调研平原造林时强调:“在实施好平原造林的同时,要努力促进生态就业,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生态惠民富民。”在平原造林中,大力开发林木管护公益性就业岗位,吸纳本地农民生态就业,一方面可调动本地农民参与家乡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有助于巩固绿化成果;另一方面也为本地农民提供了就地就近就业岗位,促进了农民增收。

  林木管护与农民绿岗就业相结合,政策要求是明确的。今年,百万亩平原造林工程进入收官之年,工作重点也由植树造林转向后期林木管护。在后期林木管护中,市、区县两级均明确提出养护用工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就业。2013年,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关于加强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林木管护要与农民绿岗就业相结合,各区县必须把农民就业作为招投标养护单位的必要条件,原则上安排农民就业比例应占养护人员总数的60%以上。2014年市园林绿化局出台的《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要求招聘本地农民参加林木资源管护人数占参与管护人员总数的60%以上。有的区县还进一步提高了标准,如延庆县制定《平原地区森林资源养护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本地农民就业人数不少于管护队伍总人数的90%;平谷区制定《关于平原地区新增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意见》,明确管护员中农民所占比例不低于75%。

  平原林木养护吸纳农民就业的潜力是巨大的。在林木资源管护中,由政府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吸纳本地农民在家门口绿色就业,让失地农民在土地流转后又有一份由政府“买单”的工作,可在推动生态建设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当前,本市已完成24万亩养护移交工作,全市共167家养护公司参与养护,吸纳农民绿岗就业10544人,其中,6515人签订劳务就业合同。本轮养护移交工作完成后预计可吸纳5万余名本市农民绿岗就业,平均年收入约4.5万元。在这方面,延庆县走在了全市前列。各区县都要进一步落实市里关于本地农民参与平原林木养护的要求,促进更多的农民绿岗就业增收。

打印 责任编辑:文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