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农质发【2014】3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全程监管能力,我们以保障消费安全、服务产业发展为宗旨,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依托省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了县级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库,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县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涵盖了我县茶叶、水果、蔬菜、粮油、畜禽、食用菌和中药材等产业。
省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检查文件资料和相关台帐,现场检查,对我县的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县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相关制度体系规范健全、硬件条件符合要求,经考核达到相关要求。日前,我县已接到《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名单的通知》(浙农质发【2015】13号),成为第一批全省1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