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会建设,规范村监会履职行为,实行村监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工作机制,建立“履职权利有依据、履职程序有规范、履职落实有保障、履职完善有平台”的工作体系。今年以来,梧桐乡多次组织安排村监会相关培训,有效提高村监会履职能力,推动工作有序化开展。
一是有需可排,经常化培训。按照“有需可求”原则,即村监会自身需求哪方面的知识,则安排相应的培训。将把村监会成员纳入村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分层次开展业务培训。依托以会代训、内部学习、远程教育等载体,对村监会成员进行“三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二是有法可依,规范化履职。作为一名合格的村监会成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景宁畲族自治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度,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履职权利的内容与范围,才能规范化行使监督权力。
三是有档可查,记录化保障。在日常工作履职中,村监会应建立包括基本情况、例会记录、监督项目记录、工作报告记录、考评记录等内容的工作台帐,以备日后查账的便捷。特别是村集体资金管理、村资产资源、村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涉及到资金流动,村监会更应该加强管理,建立相应台账,并列入村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