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鉴于地理条件,诸多偏远山区由于道路崎岖、交通不便、人口稀少分散等原因,存在个别屠户依旧自宰自卖等现象,我县也不例外。德清县自2015年6月出台了《德清县生猪屠宰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后,7月1日起全面禁止自宰自卖行为再发生。为巩固长效治理机制和震慑违法行为,7月10日,德清县畜禽屠宰执法大队走访了筏头乡上皋坞村、东沈村、勤劳村等地,对其生猪定点屠宰实施状况进行巡查。
巡查发现,无论是乡镇农贸市场的固定摊位,还是走村串户的流动商贩,经营的肉品均为经定点屠宰场检验检疫、具有相关检验检疫章证的合格肉产品。当地屠户已切实履行了“不再私宰生猪”的承诺。执法人员肯定了屠户的做法,并要求其长期坚持,互相监督,一旦发现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举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秩序,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保障肉品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