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7月29至30日,庆元县农业局巫其平副局长带领经管科工作人员深入淤上乡、隆宫乡、黄田镇等11个乡镇、街道对申报省级示范性的12家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调查。
根据《浙江省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乡(镇)、街道从已取得市级示范性的家庭农场中,择优选取1家家庭农场参加申报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为掌握和了解各申报的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真实性情况,巫副局长一行深入各家庭农场通过走访、实地察看和座谈等形式逐一进行了调查。调查从家庭经营状况、种养植规模、土地流转面积、经营收入、家庭主要劳动力和常年雇工等方面进行。
通过实地调查后,县农业局将会同县财政局、林业局和水利局等相关部门从各乡(镇)、街道推荐申报的12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中择优选取5家参加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
同时,对已获得的9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开展了动态监测工作,对监测不合格的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将取消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