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目标倒排。以2015年底为节点,确保全县关闭64家禁养区250头以下养殖场,改造升级可养区41家养殖场,力争2016年底前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二是责任倒查。建立生猪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原则,由县乡共同落实不达标养殖场关闭拆除和改造升级工作,确保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三是措施倒逼。拆除关闭工作参照莆炎高速公路明溪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证照齐全的养殖场按补偿标准80%进行补偿,证照不全的按上述标准60%进行补偿,补助资金由县、乡各自承担80%和20%。
一是目标倒排。以2015年底为节点,确保全县关闭64家禁养区250头以下养殖场,改造升级可养区41家养殖场,力争2016年底前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二是责任倒查。建立生猪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原则,由县乡共同落实不达标养殖场关闭拆除和改造升级工作,确保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三是措施倒逼。拆除关闭工作参照莆炎高速公路明溪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证照齐全的养殖场按补偿标准80%进行补偿,证照不全的按上述标准60%进行补偿,补助资金由县、乡各自承担80%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