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赤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围绕遵义市“动监雷霆行动”“屠宰亮剑行动”,以“严格检查、严厉处罚”为工作重心,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有查必处。
截止2015年8月10日,赤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共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案件14件:当场处罚未付有检疫证明运输生猪案3件;警告不如实提交动物防疫档案1件,一般程序10件。一般程序案件结案7件,含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5件、经营动物产品未附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案2件;移交公安机关收购、加工、出售病死猪肉案1件;待结案2件,1件经营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案、全部生猪已作无害化处理、罚金待处罚,另一件是经营动物未附检疫证明案。
迄今为止,一共处罚罚款11134.08元人民币。有力的打击了各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法行为,震慑违法分子,确保了我市上市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进一步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了畜禽及其产品经营者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