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莲都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和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畜牧业水环境治理,以治水促转型,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该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量占丽水市总量的三分之一,为全市整治任务量最大、矛盾最突出地区,通过“堵”住畜禽污染源,“疏”通畜牧业转型渠道,畜牧业生态化治理成效显著。去年来,全区累计关停畜禽养殖场321家,拆除养殖栏舍面积15.03万平方米,治理提升养殖场285家,落实生态消纳地6.7万亩,已初步建成莲都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大港头、碧湖镇病死动物收集点。今年7月,省“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督查执法组第四组在该区开展督查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时,充分肯定该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其主要做法是:
一、绘好“三张图”,实现科学化布局。根据畜牧生产发展现状、市场需求、环境承载力和动物疫病防控要求,以及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绘好“三张图”,探索标准化养殖,实现合理规划、科学布局。
一是《莲都区禁养区限养区划分图》。为进一步落实《莲都区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绘制了《莲都区禁养区限养区划分图》,用红色、黄色、绿色详细注明了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范围,其中划定适养区18772万平方米,限养区13604万平方米,禁养区116968万平方米,形成划分科学、农牧结合的生态精品农业基地。
二是《养殖现状图》。为加强养殖场管理,动态撑握养殖场状况,依托丽水市动物防疫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绘制全区畜禽养殖现状图。目前,已逐步形成以碧湖、高溪为主的生猪产业带,以雅溪、仙渡为主的草食动物产业带,以大港头、双黄为主的禽类产业带等三大产业带。
三是《养殖场网格化管理联系图》。在全省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领域率先出台《莲都区畜禽养殖场治理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将畜禽养殖场治理监管划分为区级、乡镇和村级三个网格层级,明确每个养殖场由一位环保干部、一位农业干部、一位乡(镇)干部、一位村干部“四个一”联系负责机制。为落实养殖场治理的网格化管理,进一步绘制《养殖场网格化管理联系图》,内容包括动物防疫、污染治理两大责任体系,并以三围效果详细标明辖区内养殖场的基础信息,共落实287位干部,负责285家养殖场的管理工作。
二、制好“三张表”,实现动态化管理。通过制定《养殖户详细档案表》、《畜禽污染整治验收情况表》、《畜牧生产统计表》,实时掌握养殖场治理进度、生产状况,实现畜牧管理因地、因时、因场制宜。
一是《养殖户详细档案表》。进一步规范规模养殖场的养殖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培训和档案检查,及时更新畜禽养殖场(小区)平面图、免疫程序、生产记录(流水账形式按日或变动记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等9项内容,动态掌握养殖生产情况。该项工作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全面指导养殖场养殖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各基层站负责本辖区内养殖档案管理日常工作。目前,全区285家治理提升养殖场均已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形成“一场一册”档案表。
二是《畜禽污染整治验收情况表》。详细记录各养殖场的整治验收情况,内容包括养殖场落实生态消纳情况、基础配备处理设施配套等是否达标,并对整治不到位的养殖场,分析整治难点及突破点,及时调整整治方案,确保各养殖场都能实现达标排放。
三是《畜牧生产统计表》。制定科学统一的表格,自下而上提供畜禽的出栏、存栏、价格调查等基础统计资料,以月报、季报形式,及时统计生产数据,掌握辖区内畜牧生产情况。今年来,累计制成月报统计表8期、季报统计表2期,预计今年10月份初步拟定调整畜牧发展规划。
三、把好“三个关”,实现生态化养殖。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生态化改造、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推进畜牧业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转型升级。
一是源头控污关。控制污染源头,严格要求养殖场(户)实施“两分离、三配套”(即干湿分离、雨污分离;配套堆积池、沼气池、沼液池)的基础配备处理设施,结合每个养殖场实际情况,科学选用治理模式,实现达标排放。自2014年“五水共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累计关停养殖场321家,完成任务数的100.6%。
二是生态改造关。发展沼气工程,大型养殖场实行种、养配套,要求养殖场产生的粪污实行干湿分离处理,开展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储运、后续综合利用等生态化设施改造,推广“猪-沼-果”、“猪-沼-菜”、“废菌棒发酵床养殖-有机肥-作物”等生态循环养殖模式。目前,已基本完成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规模场的生态化设施改造,治理提升养殖场285户,落实畜禽养殖生态消纳地6.7万亩,预计2015年底前全面改造工作。全区建成生态精品畜牧养殖示范家庭农场12家,省级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11家。
三是无害处理关。全面实施《莲都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并加紧制订《莲都区病死动物收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建立“行政化监管+企业化运作”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形成“场户送交、镇设站点、流动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目前,该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及大港头、碧湖镇病死动物收集点已初步建成进入扫尾阶段,建成后将承担全区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
四、建好“三机制”,实现严密化监管。在全省率先出台《莲都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巩固工作方案》,建立养殖场验收机制、巡查机制、举报机制“三项机制”,确保巡查无漏洞、监管无死角。
一是验收机制。统一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零排放标准、达标排放标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标准执行,从基础设施建设、养殖目标完成情况等逐项进行查验。同时,根据养殖场整治进度所处的不同阶段,在全市养殖场污染治理领域率先出具三张单,即《整治任务通知单》、《养殖场污染告知单》及《验收合格通知单》。目前,全区需治理养殖场285户(其中生猪221户),已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通知单》169份,其他116户正在加紧验收中。
二是巡查机制。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监督监管,明确全区所有规模畜禽养殖场都进行日常巡查、月度抽查,抽查比例每次不少于规模养殖场总数的10%,并形成“一场一册”记录,目前已记录“巡查日记”2100篇,排查问题680个,其中完成整治435个。
三是举报机制。设立12369投诉举报热线,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规模养殖场存在“直排、漏排、偷排”的违法排污行为、养殖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力争形成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格局,确保整治成果得以有效维护。目前,已处罚污水直排、漏排养殖场2家,收缴罚款9.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