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和消费的,他们一般全靠自有家庭成员直接经营土地,生产具有孤立、分散的性质。一方面,小农什么都生产:甲地种玉米、乙地种土豆、丙地种南瓜……只要是生活需要的产品,基本上都自己种。本来就分散的土地,在安排生产的过程中,再次被分散化了。另外,由于每家每户都采取同样的生产布局,种植同样丰富的农产品,使得每个家庭都能独立地满足生活需要的所有产品,每个家庭都是一个“独立王国”。在这种情况下,如无特别的需要,小农一般是无需与外界合作的。即使想与外界合作,由于交通条件、农民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合作的机会也不大。这塑造了小农分工半径的第一个特征,即分工半径很难超越家庭范围。
但是,农民们总会遇见一些单凭家庭成员无法完成的事情,这时,他们间的相互帮忙便出现了。而这样的一些事情又总具有偶然性。他们每遇到一件事情,都会根据事情的具体状况制定相应的策略,然后再根据策略确定合作的人员构成及数量。于是,在解决该事情期间,他们就形成一个团体,在这个扩大了的团体里进行分工。在这里,导致小农分工半径的延伸有两个偶然因素:一是遇到“大问题”总是偶然的;二是决定请谁帮忙,与谁进行分工合作也是偶然的。这就形成了小农分工半径的第二个特征,即分工半径的延伸具有偶然性。
当超越家庭范围的临时组织形成之后,这样的团体并不一定会固定不变。把事情解决了,他们的团体也就解散了,农民只有又回到家庭内部进行分工。当然,他们也有可能因为尝到了分工合作的好处而更加团结,进而有了新的更高的目标,于是扩大团体规模,在大团体内开展分工合作。这就构成了分工半径的第三个特征,即分工半径具有伸缩性。
影响分工半径的因素分析
既然小农分工半径具有偶然性及伸缩性等特征,那么,如何延展分工半径,且使延展后的分工半径常态化就成为我们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这是实现小农经济转型的关键。小农是选择自给自足式的家庭内部分工,还是使自己的分工半径延展,参与外部的社会分工,这主要取决于农民参与外界分工的机会、农民的分工能力及各种条件对农民的激励和逼迫机制。只有当农民单靠自有家庭成员无法解决问题并有机会参与外界分工,且与外界合作分工会带来好处时,小农的分工半径才会实现延伸。但农村的基础设施、农业资源配置方式等因素限制了农村内部农民间的分工合作,从而制约了小农分工半径的延伸。
第一,农民间分散居住及市场交易成本过高限制了分工合作的发生。马克思曾说过:“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是社会内部分工的物质前提”。特别在山区,受地理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村庄之间距离很远。即使在村庄内部,多数住户也是零星分布。农民分散居住这一现实限制了他们的交往,增大了合作分工的难度。另外,农村交通条件落后,使其远离中心市场,限制了农民生产生活的商品化率。因生产的产品主要是为了自家消费,而很少用于商品交换,“抱团闯市场”的意愿就不强。没有更大范围的合作,分工半径就无法延伸,小农经营模式就会延续。
第二,土地资源配置的狭小化、细碎化及农业生产方式的兼业化使农民选择在更大范围进行分工合作的动力还不很强烈。人多地少与土地平均分配制度共同造成了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狭小化。而为了自给自足,农户只得在本来已经很狭小的土地上进行多样化种植,这又造成了农产品经营的细碎化。狭小的土地资源和细碎化的生产布局,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业经营要求背道而驰,农业生产效益就很难提高。
在农业比较收益低下和人多地少等矛盾的共同作用下,农民为了提高家庭收益,农忙时种地,农闲时做临工,小农逐渐走上了兼业之路。兼业化一方面固然能有效增加农民的家庭收入,另一方面,却在强化了小农家庭的自给自足功能而限制了农户专业化方向的发展,制约各种小型家庭农场的形成,使小农生产方式更加稳固。土地资源配置的狭小化、细碎化及农业生产方式的兼业化,使农民在基本能满足家庭自给自足的基础上顽固地维持着小农生产方式,农民内源性的分工合作需求就不是很强烈,小农的分工半径就很难延伸。
第三,乡镇企业发展不足和农业纵向一体化发展滞后使小农缺乏延伸自己分工半径的机会。按照政策要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内核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现实情况却是,多数地区的乡镇企业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这在西部地区表现得更为明显。
而农民间偶尔发生的一些合作,主要是横向合作。要真正改变小农经营模式,需要延伸农业产业链条,让农民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展开分工,增强农业经营的专业化水平。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农业纵向一体化的发展水平还很低,影响了农民在产业链条上不同环节间的分工合作,也就限制了小农分工半径的延伸。
第四,农业生产合作的高风险及小农特有的圈子意识使小农的分工合作能力较低。农民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联合生产销售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不能克服搭便车难题,因此,农民更倾向于选择与熟悉的人合作。与圈子内的熟人合作,能通过道德规范对合作者进行有效约束,提高合作效率。但是,这种圈子内的熟人合作,也局限了小农分工半径的延伸。
改造小农经济的实现路径
市场化的深入发展为我国小农经济的转型带来了机遇。随着农民越来越多地进入当今开放的、流动的社会体系,他们必然面临一个到处充满交易的环境。为销售而生产逐渐成为农民生产的基本逻辑。自给自足的家庭经营已经不能解决市场化条件下货币需求的压力,小农必须参与更大范围内的合作分工,不管他们愿意与否。
现代社会的市场原则已经对小农形成了“逼迫”机制,只要我们稍加引导,完善一些制度,建立一些激励条件,理性的小农便会改变他们的生产方式,其分工半径必然也会随之延伸并使延伸后的分工半径常态化。这时,小农经济就有可能转型。
第一,完善农村的交通条件,为小农间的分工合作及参与外界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尽管我国农村的交通条件已有了巨大改善,但公路通村深度不够,乡村公路等级较低等依然是我国农村交通面临的主要问题。在农村调查时,我们也经常感觉到农民对交通落后的无奈,他们反映,产业发展最大的一个制约因素就是交通不便。把农民的生产纳入整个市场体系,也就意味着小农是在整个产业链中进行了分工。农村人口的分散居住和落后的交通是小农分工半径延伸的硬件约束条件。马克思在论述人口密度和人口数量阻碍社会内部分工的同时,也指出:人口密度是一种相对的东西,发达的交通可以弥补人口的稀少和居住的分散,使交换发生,进而使分工发展起来。
第二,建立农民合作社,让农民进行横向联合,延伸小农分工半径。农民合作组织的形成过程就是延伸农民分工半径的过程。农民合作组织的建立,应着重发展在资产联合基础上的利益共同体组织,再在组织内部进行分工合作。现有的农民合作组织,多数是农户之间的简单联合,这样的合作仅相当于把一个个“马铃薯”装进一个袋子里。那他们之间的团结只能是“机械”的,不能形成利益共同体,这样的合作组织极容易走向解体。而实行产业联合,在组织内部分工的方式,成员间通过相互配合达到有机团结,进而形成利益共同体,利于稳固小农的分工合作关系,使延伸后的分工半径常态化。
第三,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布局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业生产的纵向一体化和分工专业化。鼓励和支持农业内部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健全农村内部市场,增强农村内部产业间的互补性,促进农村内部的分工与合作。推动农业向纵向一体化的方向发展,让农民在农业产业链条上分工合作。
第四,在城乡统筹发展视野中推进小农经济的改造。改造小农经济,需要形成“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城乡统筹发展格局。一方面,让城市现代生产要素下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去改造小农经济。另一方面,让农民进城参与城市产业分工,推进农民的市民化进程,实现对传统小农的直接改造。
第五,完善和加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为小农经济的改造创造条件。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将利于农业的产业化布局和现代化生产,这是推动小农分化,并迈向专业化生产的重要保障。优化农村交通条件,完善农业市场体系,推动小农生产在整个产业链中的分工合作。优化乡村治理,提高农民参与村庄治理的水平,为小农经济的改造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强对农民的能力培训,提高他们的分工能力。不管是在农业内部进行专业化生产、或者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或者参与农业外的社会分工,即转移农村劳动力,都与农民个体能力的提高密切相关,对农民的技术水平、市场能力等的要求都很高。因此,技能水平、交往能力的提升是延伸小农分工半径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