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林芝市不断出台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措施,依托自身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自然环境,把培育、发展、壮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高农牧业整体效益的重要措施来抓,经过大力扶持与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数量明显增加,发展规模不断壮大。产业化经营覆盖面不断扩大,对农牧业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经营主体的总体带动能力得到了明显加强和提升。通过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的带动,加快了农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进程,有力地促进了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就全区而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引导下,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得到了不断发展,加快了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全区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提升了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但是,在培育、发展、壮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组织化程度不高、管理不够完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
对此,要让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健康成长,使其真正成为实现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有效载体,我们就要深刻认识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对推动农牧业产业化进程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作用,立足实际,放开眼界,拓宽视野,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向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转变,创新管理经营机制,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互动共赢”合作机制,形成“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协会+牧户”、“订单农业”等模式,让专业合作组织成为龙头企业标准化原料基地,成为标准化生产的“第一车间”。
要让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健康,我们要逐步建立对接机制,促进专合组织与企业形成利益联结,扩大规模,共同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要加大产品市场准入建设,破解因缺乏生产许可认证导致产品进入市场困难的难题。要进入竞争机制,对带富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优的专业合作组织给予更多支持和帮助,并通过示范带动,引领新型农牧业经济主体不断发展、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