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切实加强我市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全面开展饲料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吉安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人员于11月2日-6日对全市19家获证的饲料生产企业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万安县、泰和县、新干县、峡江县、吉安县、吉州区、青原区等县(区)饲料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了除尘装置、防爆灯及防爆开关等情况;化验室危险化学品(亚硒酸钠等)是否单独储存、是否有警示标志、是否双人双锁管理等情况;作业场所提升机及机坑旁是否有警示标志、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置等情况。同时,以《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为对照,全面检查企业是否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了安全工作制度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原料安全控制制度等相关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有些饲料生产企业存在生产车间部分区域没有安装防爆灯及防爆开关、化验室危险化学品没有单独储存双人双锁、生产区提升机旁没有安全护栏、消防设施设备部分区没有配置、使用换证前的旧包装和旧标签等违规现象和生产安全隐患,部分饲料生产企业与《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检查组人员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了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随后认真填写了巡查情况记录表,并对违规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违规企业立即整改,杜绝违规现象和生产安全隐患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