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圈舍建设标准化。通过专人负责,专业指导,按照统一建设标准要求配齐和完善了规模养殖场的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疫、粪污、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实现养殖温湿度可调,防疫可控,粪污可治的目标;
二是坚持制度建设规范化。指导各养殖场、屠宰场、饲料兽药经营门市等监管对象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逐个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发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等,做到程序规范,责任落实;
三是坚持投入品安全化。对规模养殖场的饲料、兽药、饮水等进行常态化的监管,对取得无公害认证的养殖场投入品坚持定期检测,确保无违禁添加,无过期失效投入品,无原料药添加,保证休药期后出栏等;
四是坚持病死畜禽处理无害化。全市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都建设了化尸池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坚持畜禽死亡后必须先报告,在动监人员监督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严加惩处;
五是坚持养殖粪污治理循环化。采取种养循环、舍外发酵床处理、养殖污水回收利用、人工湿地等模式,达到养殖污染可控,美化环境的目的;六是坚持监管网格化。对全市畜禽规模场、屠宰场、饲料兽药经营摊点、畜禽交易市场、超市、冻库等监管对象全部登记造册,落实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坚持基层工作人员每周不少于1次,局动监所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到场到点进行监督管理,保证了各管理对象无违规违法事件发生。近年来全市无一例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保障了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