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种养大户经工商登记成为家庭农场,加大示范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家庭农场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15年,全市新设立家庭农场67家,家庭农场总数达到299家,被认定为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49家,其中省示范性家庭农场14家。
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环节。据统计,我市299家家庭农场中,从事种植业的有219家(其中粮食125家),畜牧业的有9家,从事渔业生产有9家,种养结合33家,其他行业29家。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面积45686亩,其中流转经营耕地面积28981亩,占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的17.28%。我市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数31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论证的家庭农场数29家。2015年,全市家庭农场销售农产品总值11649万元,其中100万以上的有24家。家庭农场作为主体法人化的种养大户升级版,已逐步成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米袋子”和“菜篮子”的重要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