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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发布时间:2016-05-06  来源:新农网
摘要:农村要发展,根本要依靠亿万农民,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广东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历来重视农村改革“固本安民”的基础作用。 “十二五”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要求和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以问题为导向,统

 

  农村要发展,根本要依靠亿万农民,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广东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历来重视农村改革“固本安民”的基础作用。

  “十二五”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要求和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以问题为导向,统筹部署,分类指导,积极实施山区县和珠三角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探索,全面规划山区县县域主体功能区,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积极实施山区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在促进我省农民致富奔小康和城乡一体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

  省委农办主任陈祖煌表示,我省农村综合改革环环相扣,尤其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发展村民理事会、推进村级组织“政经分开”、建立农村征信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至2015年年底,全省已有104个县(市、区)799个乡镇10235个行政村启动了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实测面积371万亩,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13.4万份,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产权资本化夯实基础。2016年,广东被农业部纳入土地确权“整省推进”试点。

  建设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在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后,需要一个公开透明、制度完善、合法有序的平台。这既是创新农村治理、化解涉农矛盾、保护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陈祖煌表示。截至2月底,全省(不含深圳市)共建成县级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132个、镇级平台1465个,县镇两级覆盖率均为100%,累计监管农村产权交易19.8万宗,交易金额约1487.3亿元。陈祖煌还表示,下一步将健全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体系。

  引导规范建设村民理事会。依托农村产权关系和村落分布等治理资源,培育好、规范发展好村民理事会,进一步协助落实村民自治,解决一些“政府管不好、干部管不了、社会无人管”的农村治理难题。目前全省各地自然村(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有9.7万个,占20户以上自然村总数的64.4%。

  有序推广村级组织“政经分开”改革。佛山南海区等地的实践证明,理清村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职能,有利于减少保护农村居民合法财产权益,减少因人员流动带来的集体经济纠纷,为城市化进程有序推进提供有力支撑。目前,珠三角8市(不含深圳市)50%村改居社区推行“政经分开”改革。

  探索建立农村征信体系。只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用体系,才能降低金融进村成本,确保农村各类合同关系的稳定,为通过农村改革发展生产、树立良好风尚夯实基础。截至2015年年底,依托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全省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20个试点县已全部建立县级征信平台,创建信用村2806个,实际贷款5.5万户,实际贷款金额19.7亿元。

  多项改革成果获肯定

  探索了一批有价值、可推广的改革成果。我省改革探索中创造的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集体经济股份管理新机制等20多项做法全省推广,清远市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元的村民自治、佛山市南海区“政经分开”、阳山县承包地自愿互换整合、云浮市培育发展村民理事会等探索创新被中央有关文件吸纳。

  进一步惠及民生,提升农民改革的获得感。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低保、养老、医疗保障水平和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全国中上水平,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加快发展。“十二五”时期,全省各级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达2898亿元,解决755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约3万公里新农村公路实现路面硬化,完成56.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升。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安排财政资金6.73亿元,累计惠及8000多个自然村750多万人次。

  “十三五”期间是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下一步,我省将更加注重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省委、省政府今年3月印发了《广东省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结合广东实际,集中资源,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五大领域,力争实现重点突破,补齐农村短板,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地方实践典型经验

  梅州蕉岭县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育村民理事会

  自然村覆盖率达80.7%

  2013年起,梅州蕉岭县明确在村“两委”领导下,在自然村(村民小组)探索成立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宗族前辈、外出乡贤等组成,在“一核三元”(村党组织为核心,议事协商、村民自治、村务监督三个单元)的乡村治理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蕉岭县97个行政村共建立592个村民理事会,自然村覆盖率达80.7%。村民理事会协助村“两委”,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生产和调解纠纷等村庄公益事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方面,村民理事会利用人力资源优势,在本小组积极宣传发动,有效解决一些地方政府大包大揽所造成的确权成本高、推动慢等问题,在2014年实现了“整县确权”,进度位居全省前茅。不少村民理事会还发挥信息、人脉等优势,带领村民创业致富。长潭镇白马上合村民理事会为例,通过引导116户农户以土地入股形式集约土地300多亩,成立农工商发展公司,建设向日葵、格桑花、油菜花等特色观赏性花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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