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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化:加强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

发布时间:2016-05-25  来源:新农网
摘要:一是建立生产主体备案制度。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工作由宁化县农业局组织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进行登记备案,该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各乡镇报送的生产者登记备案材料进行分类造册。

  一是建立生产主体备案制度。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工作由宁化县农业局组织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进行登记备案,该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各乡镇报送的生产者登记备案材料进行分类造册。

  二是加强生产记录管理。增强属地管理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对辖区内应建档对象的管理,督促、指导他们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并将相关生产记录分年度造册,保存二年以上。依产业的不同将生产记录表制成《农产品生产记录本》,发放给生产主体进行登记。涉及农产品认证、动物防疫或病死畜禽处理的相关生产主体应按相应要求建立更加细致和完善的生产过程记录制度。

  三是完善主体生产记录工作机制。高度重视生产主体备案与生产记录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所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业务培训,使各监管人员熟悉和掌握相关政策和规定,统一规范主体备案、生产记录管理行为。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向各农产品生产主体就生产记录管理的实施工作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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