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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农药害果农厂家赔偿4000元

发布时间:2009-11-13 16:37  来源:法治快报
摘要:日前,宾阳县工商局大桥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农户购买不合格农药的申诉,受损的农民江某获得厂方、经销商赔偿4000元。 今年6月底,宾阳县工商局大桥工商所接到该镇老塘村村民江某投诉,称其本人于今年5月底在该镇一农药经营部购买喷杀果蔗害虫农药,之后对种植的6.4亩果蔗

  日前,宾阳县工商局大桥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农户购买不合格农药的申诉,受损的农民江某获得厂方、经销商赔偿4000元。

  今年6月底,宾阳县工商局大桥工商所接到该镇老塘村村民江某投诉,称其本人于今年5月底在该镇一农药经营部购买喷杀果蔗害虫农药,之后对种植的6.4亩果蔗进行施药喷杀,不久便发现果蔗有蔗叶变黄,生长萎缩、不长高现象。于是,江某找到店主,要求赔偿损失,但店主认为造成损失系江某不按规定配药造成的结果,双方各执一词。最后,江某找到工商所,请求为其主持公道。

  宾阳县大桥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迅速派出执法人员深入农户田间调查核实,并召集厂家、经销商对其他生长好的果蔗进行试验,结果表明:系农药问题导致果蔗生长萎缩。于是,通过多次对农户、厂家、经销商进行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协议,厂家、经销商分别赔偿江某损失3000元、1000元。另外,对生产、销售劣质农药行为,工商执法人员将另行立案处理。(卢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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