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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工商成功调解6农户购买不合格化肥投诉案

时间:2009-09-08 14:54  来源:新农网整理  责任编辑:海岸
2009年9月4日,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分局大圩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宗6农户购买不合格化肥投诉案,受损的农民获得赔偿2700元。

  据了解,8月15日上午,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分局大圩工商所接到了覃庚朝等6位农户投诉称,他们购买使用当地农资经营者周某经销的化肥,发现使用该化肥后,禾苗生长不快,部分化肥结硬,颜色和以前使用过的合格化肥有所不同,农户经济受到损失。

  接到投诉后,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分局大圩工商所迅速派人深入农户田间调查核实并来到了农户购买化肥的位于大圩镇的荆门某化肥有限公司,认为农户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查,6位农户购买周某经销的某品牌化肥6包。为此,该局依照法定程序于8月17日对林某所经销的该批次化肥进行封存并抽样送检后,认定为不合格化肥。

  8月26日开始,工商部门多次组织召集农户、经销商对这起事件进行面对面的调解,经过三番五次相关政策法规的宣讲和耐心细致的调解说服,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经销商周某同意赔偿6位农户损失共计2700元。图为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受损的农户代表(右一)拿到赔偿款后,露出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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