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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大学生村官:让理想在希望的田野上放飞(5)

发布时间:2007-10-19  来源:中国教育报
摘要:【背景链接】 1998年,安徽凤阳县开始引入大学生科技村官;从2001年开始,浙江省慈溪市公开招考慈溪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2001年河南省以鹤壁市为发端,将大学生村官纳入政府人才计划,并进行制度化安排,开始了

  【背景链接】

  1998年,安徽凤阳县开始引入大学生科技村官;从2001年开始,浙江省慈溪市公开招考慈溪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2001年河南省以鹤壁市为发端,将大学生村官纳入政府人才计划,并进行制度化安排,开始了选派大学生村官的尝试。这些探索,为选派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005年6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要求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争取用3到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国每村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在此政策指导下,中国很多城市开始有组织地输送大中专毕业生投身广大农村。

  北京市2006年选聘了2000多名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在振兴农村方面发挥作用。被聘者3年后可享受在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优先就职等多种优惠待遇。北京计划用3年时间共聘用8000名大学生村官,确保实现“村村有大学生”,力争实现每村有2名大学生。

  山西省2006年8月首批选聘了1100多名大学生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担任村官,从2006年起,山西省每年在大学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5年后争取基本实现每村、每社区选派1名大学生的目标。今后,山西县、乡两级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将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广东省2006年上半年选派了1000名大学毕业的优秀年轻干部奔赴农村基层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在基层任职锻炼两年。根据广东省委规定,今后凡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进公务员队伍的年轻干部,都将被安排到基层单位挂职,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2007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完善鼓励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的有关办法,引导他们到农村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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