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9日从自治区环保局获悉,宁夏2007年度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试点实施方案日前出台,宁夏将投资1000余万元支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并拿出30万元重奖名列第一的优秀试点和成功创建国家级优美乡镇的试点。
自治区政府确定银川市兴庆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吴忠市城区、固原市彭阳县、中卫市城区5个县(区)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县(区)。今年全区将投资10056.3万元,在试点地区实施农村环境建设、中小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示范工程、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和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8大工程,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自治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出5个试点优秀等级。获得第一的优秀试点,由自治区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的试点,奖励30万元;获得“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的试点,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级生态村”的试点,奖励10万元;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村”的试点,奖励5万元。
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目标任务的试点县(区)政府,以及瞒报、谎报工作成绩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使用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发生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者 王海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