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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

发布时间:2007-10-23  来源:新华网
摘要:新华网长春10月22日专电 为更好地保障农村低保户的生活,吉林省民政部门22日正式下发文件,建立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在物价上涨较快年份,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实行基本的生活物价补贴。 吉林省民政厅厅长朱克民说,吉林省农村低保制度是2005年建立的,两年来

  新华网长春10月22日专电 为更好地保障农村低保户的生活,吉林省民政部门22日正式下发文件,建立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在物价上涨较快年份,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实行基本的生活物价补贴。

  吉林省民政厅厅长朱克民说,吉林省农村低保制度是2005年建立的,两年来已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农村低保的保障人数已扩大到了80万余人,年人均补助标准已提高到了360元。

  吉林省要求要切实保障农村低保资金,各地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的投入,把农村低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各地要严格按照省里的规定,按比例和补助标准足额匹配到位。同时建立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在物价上涨较快年份,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实行基本的生活物价补贴。(记者周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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