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从10月份到今年底,河北省对粮食(含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展开专项整治。
收购环节整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制度,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要进行定期审核。二是检查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相关政策的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由粮食收购者向粮食收购许可机关作出书面承诺。
粮食储存环节将对辖区内粮食库存及质量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查清责任,立即整改。并加强对储粮药剂残留和真菌毒素污染的监测。规范储粮药剂使用,建立储粮药剂使用备案制度;加强对高水分粮食的收储和运输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粮食出库销售环节要对企业建立经营台账和质量档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争取到今年底,纳入粮食统计范围的粮食经营企业建立经营台账和质量档案比例要达到100%。检查粮食出库的出证、出票制度,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在出库前必须经过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出库检验出证率达到100%。(作者:马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