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属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集中开展一次农药质量与标签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药市场秩序。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是否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查处过程中收缴的高毒农药和假劣农药,要按照有关危险化学品处置要求,做到100%销毁。检查行动要求,各农药经营单位务必做到有工商营业执照、有购买农药的索证索票制度、有详细的销售记录或台账,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宣传禁止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挂图,杜绝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作者:李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