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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针对民生工程中的违规行为开展重点监察

发布时间:2007-12-03  来源:新华网
摘要:新华网长春12月2日电 记者2日从吉林省监察厅了解到,今年以来,吉林省把全省重点推进的民生工程作为监察重点,出台多项文件和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依法纠正了多起与民争利的行为,另一方面有效督促了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棚户区改造是吉林省近两年来实施的

  新华网长春12月2日电 记者2日从吉林省监察厅了解到,今年以来,吉林省把全省重点推进的民生工程作为监察重点,出台多项文件和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依法纠正了多起与民争利的行为,另一方面有效督促了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棚户区改造是吉林省近两年来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涉及到近100万群众的利益。吉林省制定了《关于严肃纪律保证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的意见》《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八公开”制度的规定》等多项文件,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程的监督。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解决纠正各类问题570余个,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6件。

  今年,吉林省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要做好农村饮水改造工程等8件民生实事。围绕这八件实事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吉林省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监督检查,并制定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民生八件实事落实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于影响或干扰涉及民生问题有关政策规定贯彻执行的,将追究有关领导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吉林省还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治理,如连续多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清退违规收费1177万元;对农民负担进行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累计达1.2亿元。(记者 褚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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