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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多种措施让进城农民工“居者有其屋”

发布时间:2007-12-15  来源:新华网
摘要:新华网重庆12月14日专电(记者徐旭忠)记者从此间召开的重庆市城市住房工作会上获悉,近年来,重庆市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用工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路子,多渠道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各类住房,使得农民工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截至今年11月底,重庆市主城区已累计

  新华网重庆12月14日专电(记者徐旭忠)记者从此间召开的重庆市城市住房工作会上获悉,近年来,重庆市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用工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路子,多渠道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各类住房,使得农民工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截至今年11月底,重庆市主城区已累计将2142套、3.35万平方米的存量房、闲置房改造成农民工公寓,部分园区管委会已建和在建农民工集体宿舍40万平方米。南岸、渝中、北碚、大渡口、沙坪坝、开县和綦江等区县的用工企业已累计为农民工提供集体宿舍8.62万平方米,部分未能提供农民工宿舍的用工企业,还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表示,今后,重庆市将多渠道改善进城农民工居住条件。用工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利用自有存量土地,修建适合农民工居住的集体宿舍。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统一代用工单位统筹规划、集中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集体宿舍和“探亲房”,面向园区内企业和务工农民工出租。同时鼓励社会单位和人员将闲置房屋改建为适合农民工租住的公寓,面向进城务工农民出租,可减免租赁受益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此外,农民工家庭在城镇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主解决住房问题的,免缴相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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