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及有关农业政策法规,结合华侨区实际,农林水利局工作职责细化如下:
(一) 负责华侨区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生产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 搞好华侨区农产品流通工作,定期向农业生产单位提供农业经济信息服务。
(三) 负责华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四) 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工作。
(五) 负责华侨区气象、农机、农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 按月或季度进行农业生产进度统计,并报送有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七) 负责华侨区的"防五"工作。
(八) 完成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任务。
为民办事项目和承诺:
1、 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结1工作日
2、 受理林业砍伐证:办结半个月
3、 绿色通道证:办结1工作日
4、 技术指导
5、 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推广
6、 “防五”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