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提示:2007年12月31日,长春市一居民楼发生火灾,两人被烧伤。引发悲剧的原因是房主装修后没支付装修款。虽然这是一个极端案例,但在年终时,进城务工的农民经常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本报开展“帮农民工追讨欠薪”行动,引起长春市市长崔杰的高度重视。
本报讯(记者 邢阳) “这下,回家等工资的工友们总算放心了,我们终于能回去过个团圆年了!”昨日下午,从四川来长春打工的老陈等人,终于拿到了他们150多人被拖欠的100余万元工资。
从2006年6月开始,老陈等人在长春市岳阳街上一家工地打工,2007年10月工程竣工,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吉林分公司拖欠他们150多名工人的100余万元工资,让他们很是着急。
工人们根据核算单认为,公司方面该支付给他们143万元,但公司对这笔钱提出异议,他们认为在这笔费用中,已支付给钢筋班负责人20万元工资,不能算在被拖欠工资之内。最后,双方在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的协调下,确认被拖欠的实际工资为123万元。
经过协商,工地的清包人杜某支付了15万元的工程款,其余的108万元由中建四局吉林分公司支付。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责令该公司在今年1月23日前必须还清拖欠的工资。该公司在1月17日和22日分两次将108万元工资打到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指定账户上。
据了解,在此次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中,涉及到工程质量和工程结算等诸多问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对该建筑工作作出了行政处理决定,为了让农民工能拿到工资回家过个好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此情况汇报给长春市建委,经过协商,先行解决了工人工资问题。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老陈等人正在办理手续,准备领取工资,还有工人在向家中打电话汇报进展,脸上洋溢着笑容。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手续办完,工人们就可以到银行提款。昨晚,老陈告诉记者,他已拿到了和工友们被拖欠的25.8万元工资,其他人的工资也全部发放到位。
老陈说,他们会坐最早的火车回四川,家人盼着他早点回去过年。“都快两年没回家了,这下我算是能给工友一个交代,自己也能好好地过个年!”老陈笑着说,“长春人很好,虽然经历了一点波折,但在政府的帮助下,我们还是拿回了我们的工资,过了年我们还会来长春打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