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股东的幸福
8月16日,按照2700元/亩的标准,重庆涪陵区农民洪明慧从东江生猪养殖公司得到分红8553.6元。这个数字,是之前她所不能想象的。
2006年,洪明慧把全家3.168亩田地折价入股东江生猪养殖厂,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折价方式十分简单,即按照每亩耕地年产800斤稻谷,计算出24年的预期总收益作为投资参股养殖厂(当时第二轮土地承包期还剩24年)。
入股前,那部分田年产稻谷只有七八百斤,除去农药化肥等成本支出,每亩地仅能给洪明慧带来两三百元的收入。夫妻双双务农为生,家境窘迫。而连续两年获得土地分红之后,洪明慧夫妻俩均喜出望外。
洪明慧告诉记者,自己和丈夫既是生猪养殖厂的股东,也是职工。在养殖厂,她负责养殖场饲料入库等管理工作,月工资1000元,丈夫是饲养员,负责喂养250头猪。而由于岗位不同,她的工资比丈夫多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