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农药 网站地图

河南省工商局十项举措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

发布时间:2009-02-13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摘要:新华网河南频道2月13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杨凌 实习生张铭珂 通讯员尹剑)返乡农民工做小生意一律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由原规定的5个工作日减为2个工作日……2月12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
新华网河南频道2月13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杨凌 实习生张铭珂 通讯员尹剑)返乡农民工做小生意一律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由原规定的5个工作日减为2个工作日……2月12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关于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若干意见》,以多项实际措施为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实行创业就业零收费制度。取消全省工商系统所有服务性收费项目。对返乡农民工申办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独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律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放宽出资限额。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产品加工、贩运,经营小旅店、小饭店、理发店等,创办合伙企业、独资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一律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

●放宽出资方式。返乡农民工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的,可以以房屋、农机具等实物形式或合法方式取得的荒山、滩头、水域使用权、采矿权、出租车经营权等非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比例可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80%。

●放宽名称登记条件。返乡农民工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的,凡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数额的企业法人,具有一定规模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均可申请冠省名。申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冠用其所在地市或县市区行政区划名称。

●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返乡农民工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作为工商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有困难的,可由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方面出具使用证明。

●拓宽创业领域。凡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允许返乡农民工参与投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事项继续实行前置审批外,其余事项不再作为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的前置条件。

●缩短登记时限。返乡农民工申请工商登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实行当场核准办结;对个体工商户登记实行当日办结;对企业登记除确需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外的,实行当日办结。领照时间由原规定的5个工作日减为2个工作日。

●实行试营业制度。返乡农民工申办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独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除经营前置审批的事项外,可实行试营业制度,免费核发有效期为12个月的临时营业执照。

●实行首办负责服务制度。向申请人提供疑难登记解救服务,属工商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办理,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通告有关部门;对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提供前置审批部门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告知服务;可事先预约办理事项实行预约办理,可延时服务办结的,延长工作时间办理完结。

●实行帮扶制度。对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工商业、创办合伙企业、独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一带四重点帮扶”制度。每1名工商干部帮扶4个农民工成为个体工商户或自创私营企业。

据统计,去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帮扶3.4万名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再就业,支持申办个体工商户1.7万户、私营企业613家,减免收费2810万元。
打印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