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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预约田头巡回:广东法院为农村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09-03-16  来源:人民网
摘要:3月12日下午从化市良口镇和丰村的黄顺坚正要去地里干活,在村口迎面遇到吕田法庭周法官来送裁定书。半个月前,想离婚的他仅通过电话就在法庭立了案,后经良口巡回法庭调解,他同意撤诉,没想到打官司这么快捷方便。广东高院日前制定下发《关于为我省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
  人民网广州3月14日电 (吴冰 范贞)3月12日下午从化市良口镇和丰村的黄顺坚正要去地里干活,在村口迎面遇到吕田法庭周法官来送裁定书。半个月前,想离婚的他仅通过电话就在法庭立了案,后经良口巡回法庭调解,他同意撤诉,没想到打官司这么快捷方便。广东高院日前制定下发《关于为我省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对农民来说,这些便捷诉讼不会总是“没想到”而是将成为现实。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维护改革发展,依法保障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城乡一体化制度、依法维护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业基础建设,加强对农村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如依法惩处破坏土地、水源、大气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等。

  据介绍,“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意见》的另一亮点。入户抢劫、盗窃等严重破坏农村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绑架、杀人等严重危害农民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破坏农村市场秩序犯罪等破坏农村和谐稳定的犯罪将会被依法严惩。对涉农刑事及民事案件,尤其是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将尽量调解化解矛盾,以和解的方式结案。加强对基层农村自治组织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及委托调解,为民间调解的案件打造绿色通道,实行诉调对接,引导群众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继续扩大以中心法庭的特邀调解员为框架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努力建设纠纷少、发案少、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告诉记者,《意见》将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念好服务“三农”这本经。针对农村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弱的特点,要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诉讼指导工作,多做法官释明工作,加强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实行诉讼费减、缓、免,农村五保户不预收诉讼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积极推行邮寄立案,电话预约立案,节假日立案,即诉即立;根据农村人口分布和案件数量,设立固定收案点,巡回审判,就地开庭。涉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法院实行“一宽、二不、三快”,申请仲裁期限放宽,不收取诉讼费、执行费、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对因假农资使农民蒙受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符合先于执行条件的应及时裁定先予执行,以缓解农民兄弟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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